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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财经消费资讯综合报道】近日,贵州省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酒都市场监管”发布《仁怀市散装酱香白酒标识标注规范(试行)》(下称《规范》)。《规范》提到,散装酱香白酒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散装酱香白酒标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保证散装酱香白酒可追溯,且应当在食品安全自查等工作中加强散装酱香白酒标识管理,定期检查散装酱香白酒标识及信息完整性。
且根据《规范》,散装酱香白酒标识不得有以下内容: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明示、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介绍散装酱香白酒的;诱导、怂恿饮酒或宣传无节制饮酒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令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此外,《规定》提到,散装酱香白酒标识应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名称,名称应标注为“酱香型白酒(散装)”或者“散装酱香型白酒”;以“%vol”或“度”为单位标注酒精度;配料表或者原料表;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生产散装酱香白酒所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生产工艺类型,不得将非固态法白酒标注为酱香白酒;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